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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驗項目 | 項目編號 | 檢驗內(nèi)容與要求 | 檢驗方法 |
機械試驗 | 3.0 | 機械耐久試驗: a、門鎖裝置應能承受1×106次*循環(huán)操作(±1%)。一次循環(huán)包括在兩個方向上,具有全部可能行程的一次往復運動; b、對于有數(shù)扇門扇的水平或垂直滑動門的門鎖裝置,門扇間采用直接或間接機械連接裝置均看作門鎖裝置的組成部分,耐久試驗應按照工作狀況把門鎖裝置安裝在一個完整的門上進行。在其耐久試驗中,每分鐘的循環(huán)次數(shù)應與結(jié)構的尺寸相適應; c、試驗后不應產(chǎn)生可能影響安全的磨損、變形或斷裂。 | 1.使用門鎖耐久試驗裝置進行試驗; 2.試驗時,處于正常操作狀態(tài)的門鎖裝置試樣由它通常的操作裝置控制,試樣應按照門鎖裝置制造商的要求進行潤滑,當存在樹種可能的控制方式和操縱位置時,試驗應在元件處于最不利的受力狀態(tài)下進行,操作循環(huán)次數(shù)和鎖緊元件的行程應由機械或電氣的計數(shù)器記錄。 |
電氣試驗 | 3.1 | 電氣耐久試驗: a. 在機械耐久試驗的同時進行門鎖裝置的電氣觸點的電氣耐久試驗; b. 電氣觸點在額定電壓和兩倍額定電流的條件下接通一個電阻電路; c. 電氣耐久試驗后,電氣觸點不應產(chǎn)生影響安全的電蝕和痕跡。 | 1.使用機械耐久試驗裝置和電阻性負載電路進行試驗。 2.試驗應在門鎖裝置處于工作位置的情況下進行。如果有數(shù)個可能的位置,則應在被試驗單位判定為最不利的位置上進行。 |
3.2 | 3.2.1電氣觸點的接通和分斷能力試驗: a、在電氣耐久試驗的后應進行門鎖裝置電氣觸點的接通分斷能力試驗。試驗應按照GB14048.5的規(guī)定的程序進行; b、作為試驗基準的電流值和額定電壓應有試驗申請單位指明,如果沒有具體規(guī)定,額定值應符合下列值:對于交流電為:230V,2A;對于直流電為:200V,2A; c、在未說明電路類型的情況下,則應檢驗交流電和直流電兩種條件下的接通和分斷能力。 | 1.試驗應在門鎖裝置處于鎖緊狀態(tài)時進行,如果存在數(shù)種可能的位置,則試驗應在最不利的位置上進行; 2.試驗樣品應與正常使用時一樣裝有罩殼和電氣布線。 | |
電氣試驗 | 3.2 | 3.2.2對于交流電路接通和分斷能力試驗: a.在正常速度和時間間隔為5s-10s的條件下,門鎖裝置應能接通和斷開一個電壓等于110%額定電壓的電路50次,觸點應保持閉合至少0.5s; b.試驗電路應符合電路功率因數(shù)等于0.7±0.05,試驗電流值等于11倍申請單位指明的額定電流; | 1.使用交流接通和分斷試驗裝置進行試驗; 2.試驗電路應串聯(lián)一個空芯電感和一個電組作為負載,使電路功率因數(shù)滿足試驗要求。 |
3.2.3對于直流電路接通和分斷能力試驗: a.在正常速度和時間間隔為5s-10s的條件下,門鎖裝置應能接通和斷開一個電壓為110%額定電壓的電路20次。觸點應保持閉合至少0.5s; b.電路的電流應在300ms內(nèi)達到試驗電流穩(wěn)定值的95%,試驗電流值為1.1倍生產(chǎn)單位指明的額定電流。 | 1.使用直流接通和分斷試驗裝置進行試驗; 2.試驗電路應串聯(lián)一個鐵芯電感和一個電組作為負載,使電路時間常數(shù)滿足試驗要求; 3.試驗電路時間常數(shù) T0。95=6P≤300ms;P為門鎖裝置電氣觸點控制的直流電磁鐵負載的穩(wěn)態(tài)消耗功率。 |